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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是的,我喜欢孩子(3/3)

艾华斯,难得没有骗人、说了句发自内心的实话:“就像是喜猫猫狗狗一样,和他们相能够放松心情。我喜的东西还有很多,就是唯独不喜人。”

“……这话听着,怎么像是在骂人?”

结果这句话听起来反倒像是玩笑话,哈伊娜也开着玩笑:“可不能把孩当成猫狗啊。”

“听着像罢了。”

艾华斯嘴角微微扬起,没有过多解释。

他也确实是在骂人——只不过是骂的成年的那一拨。

在他看来,心思肮脏、唯利是图、两面三刀的那些成年人,还不如猫猫狗狗……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他自己。

谈笑间,在艾华斯的指路下,他们终于抵达了鹈鹕酒吧。

那与其说是酒吧,倒不如说是民宅或是仓库。它的正门用白的油漆粉刷,用夸张的、近似于漫画的表现形式画了一张大张着嘴的鹈鹕。而各各样的鱼,都被它填在大大的嘴中、飘在啤酒沫中,就像是在嘴里用啤酒炖鱼一般。

而旁边还挂着一个木板,上面用大写的字母涂着一大长串醉鬼打嗝的拟声词。

——这正是酒吧上面的招牌。

也就是说,这个“鹈鹕酒吧”严格来说其实应该念“(打嗝声)酒吧”。

如今已经快到中午时分了,但它并没有关着门。里面甚至有不少客人。

显然它在中午时,也作为餐馆运营。

在哈伊娜推着椅上的艾华斯缓缓去的瞬间。

她的脚步却是骤然一顿。

她睁大了睛,陷了惊愕之中。

因为在前台悠然洗着木质酒杯的那位酒保,竟然不是人类——而是一位稀少的野灵!

灵这个族,除却寿命比人类长四五倍、也普遍比人类不少。即使是女一般也在一米八以上,偶尔还会长到两米,而男灵甚至长到两米四五的都不少。

这意味着,如果灵的家教不好,就很容易在青少年时期与矮个的人类频繁而变成驼背。而如果家教很好——或者说,有父母照料的灵,一般就都不会驼背。

因此,驼背的灵就被称为野灵。野灵的数量比灵还要少上许多。

灵极为重视荣誉、家族与血统,因此相当排斥野灵及其父母,认为这是在给灵这个族抹黑。因为如果灵的父母因荣誉之事而死,通常会将自己的付给亲友照顾。

除非是因羞耻而死……比如说被判死刑,他们才不会把孩去;或者是被父母弃养,亦或是离家走的叛逆儿童,基于这些原因才成长为野灵。

灵没有灵的优雅与矜持,却有和灵相似的寿命、智慧与超凡力量,因此通常被视为不安定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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